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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发布时间:2019-11-19 09:19:51



     2019年11月18日,双桦人民法院审管办组织学习《黑龙江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过培训,全体员额法官提高了对司法责任制的认识,深入了解到做为一名法官的职责所在,深刻认识到权利和责任是相统一的。

     此次培训由双桦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王雪椿主讲,重点围绕《黑龙江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中的权责统一,合理监督,依法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和有责必究等方面开展学习,大家细化学习了审判权利、审判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的规定,用理论武装头脑,规范实践,从而进一步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

     通过学习,员额法官们更加理解了司法责任制的实质,掌握精髓,应用于审判中去,将使双桦人民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更深一步推进,也将取得更好的审判业绩。

责任编辑:王率印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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