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上午双桦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卢某某、陈某某盗窃一案,桦南林业局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旁听,这是我院首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4月8日期间,被告人卢某某在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五次以秘密窃取方式盗窃摩托车,经认定该被盗五辆车总计价值人民币17 500元。其中,2018年8月31日被告人卢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共同盗窃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认定该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6 000元。被告人卢某某五次盗窃摩托车,卖掉二辆,获利人民币1 300元。
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增加了我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又实际地了解了司法机关办案的程序,更是亲眼目睹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才知道毒品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树立好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内心筑牢思想防线,必须坚持共产主义信念,从各个方面做好表率作用,约束自身行为,全心全意为林业百姓服务”。
这次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今后我院将经常性开展此类活动,带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