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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一生钟爱的职业 许占海

  发布时间:2012-06-06 15:55:18


    我是1984年来到咱们林区法院工作的,弹指间27年过去啦,其间,我从事过告申、执行、经济、行政审判等工作。回忆当年仿佛就在昨天,说心里话,法官工作在当时真是让我仰慕已久。记得当我第一次穿上法官制服梦想变为现实时,心中是无比的兴奋和激动,啊,我终于成为一名法官啦。真的,法官这个称号与我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现实,着实让我高兴了好一阵子。然而,当我与老法官一起审理或执行各种形形色色扑朔迷离的案件时,我才逐渐懂得了法官这一称号的真正含义。法官,一个神圣的职业,肩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公正,它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在常人看来,很是风光。但是,在法官的背后又有几人知道其中的艰辛和苦辣酸甜呢,27年来,我以无限的耐心和有限的时间去审理、调解和执行案件,尽力化解矛盾,用我的一颗公心和包容去说服和感化当事人。尽管常常为了调解成一件案子而几经周折,不被人理解,甚至遭受到当事人的漫骂 和人身攻击等危险。但是,每当我看到经过一番努力而结案后,当事人满意的笑脸时,一种成就感就油然而生,心中有说不出的舒畅,一切劳累和辛苦就都烟消云散。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和努力都是值得的,此时,我感到法官这一称号和我本人融合在了一起。我又一次感悟到法官这一称号的神圣和价值。

    记得有一次,在执行杨宝庆与李乐平借贷纠纷一案时,天下着大雨,我与同事行车50余公里来到被执行人家,通过与被执行交谈和调查取证,我发现这是一起看似简单实则棘手的案件。被执行人是一个父母双亡,领着一个在市里上学,年仅十三岁的弟弟生活的青年。父母去世时,留有主房和门房各一栋,两辆摩托车,经查其中一辆早已抵帐还债,另一辆已接近报废。申请执行人主张以被执行人现居主房抵债。被执行人不同意,这显然也不符合保障被执行人最低生活条件的规定。因此,我耐心地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向其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使其放弃了以被执行人主房抵债的主张。但申请执行人又要求以其门房和摩托车抵债,这是被执行人唯一可供执行的标的物。在当事人达不成协仪的情况下,要想执行该案,必须进行评估和拍卖,然而拍卖发生的各种费用势必给这个本就很困难的兄弟俩带来新的负担。而且拍卖后去掉各种费用所剩下的钱也很可能不足以偿还债务。为化解矛盾,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又能及时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款。我们又冒雨找到被执行人的姑姑家,对其做工作,争取被执行人的姑姑帮助清偿债务。但被执行人的姑父不同意,于是我又耐心的做被执行人姑父的工作,我说:“你们是孩子唯一的亲人了,难道就眼睁睁的看到你亲侄的财产受到损失吗?你们不帮忙他能说得过去吗  ?你们能对得起你们去世的哥嫂吗?”经我这么一说,被执行人的姑父,姑姑拿出钱来替被执行人清偿了债务。经过一天的努力,这起案件终于和谐圆满执行啦,避免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使双方当事人和在场的群众都非常满意,说我们执行法官真是尽到了责任。看到当事人和群众满面笑容送我们那种和谐融洽的场面,我的心里真是比吃了蜜还甜。

    27年来,每当有人称我法官时,我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力量。我用我的执着和汗水,无一差错地处理了案件,维护了法官称号的神圣和尊严。我知道法官称号的含义,也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我理解身为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

    作为法官,就要掌握好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法官就要有一颗公正的心、为民的意识;作为法官就必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心如止水。

    世事变迁,冬去春来,岁月如梭,流年似水。当年的小法官现已不再年轻,虽然已是两鬓斑白,步履蹒跚,但志向不减当年。我钟爱法官职业,伟大神圣的法官职业,是我一生无悔的追求,我将为我钟爱的法官职业继续奉献我的年华。

责任编辑:王晶    

文章出处: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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