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双桦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行政审判业务培训,学习《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部分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审判人员的行政审判知识和业务能力,为促进双桦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审判能力和双桦人民法院司法质效的全面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培训由双桦人民法院行政庭员额法官衣晓静主讲,主要从新《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方面进一步扩大,将长期以来争议较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使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得到有效保护;独立审判得到进一步保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理期限有所延长,由原来的三个月变为六个月;行政调解制度得以确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以确立;复议案件被告范围扩大,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为共同被告。
通过此次教育培训,使全院干警对行政诉讼法有了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不仅为双桦人民法院干警增加知识储备,也为建设学习型法院,全面推动双桦人民法院落实“打官司不求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