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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林法·宣|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8-07-19 08:46:37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有二审的,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和律师证件。

    (7)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代码证相关证明;是具体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责任编辑:贾婧璇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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