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按照林区中院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18年5月17日上午,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深入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辖区林场、社区、商店等地开展了“远离非法集资 共建和谐林区”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刑事审判庭、办公室和政工宣传部门联合行动,主要以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林区职工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形式、常见手段、法律后果等内容,同时列举了相关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依法投资理财,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抵御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
活动中,发放各种宣传百余份,倡导林区职工群众主动学习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落入陷阱,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识破非法集资组织者的险恶用心,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如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这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们的认可,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林区职工群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使林区职工群众提高了识别能力,认清了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的真实面目,为林区社会营造了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