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前一天下午法警大队紧急召开会议,会议由法警大队主管领导修远东同志主持,全体法警参加。内容是第二天的庭审安全保障工作,案件一方当事人此时正在区政府闹事,有跳楼自杀行为,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告知此事,接到电话的主审法官第一时间向党组书记、院长孙宏勇同志做了情况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法警大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法警大队立即启用预防处突预案,对第二天庭审的每个环节如安检,看管、值庭等都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近期制定并实行了法警跟案制度,制定实施了《司法警察跟案办法》。将本院法警分为两个跟案小组和一个机动组,每组两人。两个跟案小组根据奇数和偶数案号分别负责协助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该办法同时规定,遇有多名被告或其他重大事项,全体法警应在党组的统一指挥下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任务。由于该案件一方当事人有自杀行为,全体法警听从指挥,整装待命,对可能出现影响稳定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庭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5月11日早,全体法警着装整齐,腰间配武装带,开庭前,安检法警对每名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一名旁听人员为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法庭,被告(系昨日有自杀行为的当事人)因此哭闹不止,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法警立即上前安抚被告情绪,对其进行劝解,庭审得以顺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除了值庭的两名法警,庭外三名法警也没有丝毫怠慢和松懈,坚守岗位直到庭审结束,未出现因当事人情绪失控而引发的闹庭、扰庭等事件。
此次提前做好处突预案、顺利完成庭审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应急处突能力,增强大队上下配合协作、联合作战、快速反应的能力,今后法警大队会更加严格要求,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警务保障和安全保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