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这是一个缺乏职业尊荣感的时代,白衣天使们折断翅膀,被怀疑过度治疗、乱开药、手术收红包,医患矛盾严重;传道授业的夫子们走下神坛,被指责乱补课、责任心不强、逢年过节收红包,家长与学校矛盾突出;手拿法槌像征公平正义的法官,被形容为“吃完原告,吃被告”、办人情案、关系案,当事人对司法人员不信任。仿佛所有曾经被歌颂、被赞美的职业,都带有了讽刺意味,都暗含着职业黑幕,都是一种捞钱的手段。长久以来的反腐倡廉宣传,追根溯源的打击,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却仍然存在着那一小撮贪腐、一小撮歪风斜气、一小撮吃拿卡要,民众丧失了信心、失去了耐心、满怀担心。可怜那些在职无私者受牵连无可奈何,鄙视者离不开这个社会继续无奈的忍受,相互间可谓是:被无奈的鄙视、被鄙视的无奈。
举个例子来说,某天当医生的打官司要给法官送红包,当老师的治病要给医生送红包,当法官的孩子上学要给老师送红包。例子有些偏激,但社会风气不正,大家相互揣度、相相互怀疑,生活在如此怪圈之中,何来相互尊重,何来职业尊荣感?
所谓职业尊荣感,是指从业人员对所从事职业发自内心的尊敬,以及进入职业群体后对职业荣誉的自觉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法官对自己职业的认同感。法官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法律的代言人,是正义的裁判者,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己要自尊自重;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和尊重感。
法官是这个社会整体中的一份子,要做好本职工作,执情接待当事人、公正审判每一起案件、尽自己所能的定分止争,不在岗位时又是一个普通人,不可避免的面对一家老小,离不开吃、穿、住、用、行。多少法官每年办理上百起,几百起案件,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喝过当事人一口水,却不是单位里的标兵、不是优秀工作者、不是级别进升时被优先者考虑。对外,因为那一小撮贪腐、一小撮歪风斜气、一小撮吃拿卡要,影响了法院的整体形象,公正无私者被当事人误解、被当事人谩骂。对内,因为那一小撮贪腐、一小撮歪风斜气、一小撮吃拿卡要,专营于送礼、买级别、买职位,奉公守法者得不到正常的荣誉、得不到正常的晋升,不屑于蝇营狗苟、不耻于底声下气、不助长歪风斜气的人被排挤、被打压、被称为“没吃过亏的人”。在一次次的打击中、在一次次刁难中、在一次次冷嘲热讽中,埋头苦干、辛勤付出的人们啊,你们是否还保留着那份职业尊荣感?
法官,是处于矛盾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的司法人员,是作为法律的实践者、纠纷的裁判者,是守卫“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律卫士……长久以来,各种形容法官职业特殊性、重要性、赞美性的口号不胜枚举,而现在我们却要谈谈法官们对自己职业的感受,真如口号中喊得那么响亮吗?真能按照自己对案件的理解进行裁判吗?真能得到社会、人民群众的认可吗?答案恐怕很难让人满意,对法官职业尊荣感的缺失,导致法官整体人才流失严重。积微成大,陟遐自迩,其中包括使法官对自身的工作产生厌弃和广大社会公众对法官形象的不认可,而两者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法官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处理案件很难达到使原、被告双方满意,如果是判决案件,败诉方对案件结果心存不满,甚至胜诉方也常常因为没有完全支持诉讼请求义愤填膺,原、被告同时上诉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只要胸怀坦荡、秉公执法,当事人的态度并不会使法官对自身的职业产生怀疑,更不会损伤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做为一名有基本职业素养,有能力依据法律规定审理案件,并能秉公审判的法官来说,公正审理一起案件,或者耐心接待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自身工作的价值,体会到做为一位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对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更需要向人民群众普及正确看待案件的观点,注重增强广大群众全面考虑案情的能力。从几件著名的刑事案件可以看出,目前广大群众对司法审判的关注度、对案件结论的参与度、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度都在迅速提升。司法改革以来“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吸引了越来越多普通人的注意力,法院审判案件越来越多的成为新闻热点话题,成为人民群众学习法律、了解司法审判的途径。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刑事犯罪,尤其是重大刑事犯罪占据着的司法审判类新闻的绝大多数比例,而日常的民事纠纷,才是法院审判的主要类型,关系着更多人的切身利益,民事审判的质量、公正、效率更多的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水平的评价。
试分析法官职业尊荣感缺失的主要原因:
第一点原因法院管理的行政化,“官本位”思想扭曲办案法官对自身工作价值的评价,打击法官办案积极性。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业务庭长等行政级别较高人员,不仅脱离审判实务,不亲自审理案件,却手握案件审批大权,直接左右案件审判结果,干预案件审理。办案法官要对审理的案件负责,却不能充分表达自已审理案件的观点,甚至不能按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做出裁判,成为傀儡法官,话傀儡说,做傀儡事,这样的法官会对自身的职业有尊荣感吗?许多年轻法官一入职即面对这种尴尬局面,是为每一起案件负责依法裁判,还是听领导指挥按指示裁判;是应该讨领导喜欢,还是遵从内心的判断?等级高的法官都不审判案件,而那些没能力的人才“一辈子都在办案”,这尴尬的局面多么让人彷徨。
我国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方面,受到较多的牵制,独立性不强、中立性不够,是这个问题的重要表现。此现象已引起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以来通过填表格统计、数字法院系统录入等手段,对领导干预现像进行预防、留痕,对杜绝领导直接干预法官审理案件现象起到一定的规避作用,但是应该看到,这种情况还没有得到全面遏制。一些法官为前途、为面子问题,仍然以傀儡面貌讨好领导,做合议庭统一思想的“传话筒”、做渗透上层意见的“贴心人”,此类行为不仅其自身没有做为独立办案的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也使其他坚持原则的法官倍感压力。
长期以来的行政化结构管理模式及行政职级与福利待遇挂钩的机制,司法机构内部的“官本位”思想浓厚,经验丰富的法官不在一线办案,晋升为管理类人员。新职命的法官不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挖空心思晋升为管理人员,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建设从何谈起?为此,中共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新体制,使法官待遇直接与法官等级挂勾,法官管理去行政化,是此次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
第二点原因法官工作量大,待遇低。近两年,互联网使信息流通速度加快,关于法官因工资、待遇低辞职的消息屡见不鲜。很多法院的精英人才迫于生活的无奈,不得不脱去法袍,离开自己心爱的审判事业。在法院中,那怕一名普通书记员,要真正掌握全部工作内容,也是需要几年时间的磨练,更何况一名成熟法官的成长需要多么漫长的过程,一位位优秀法官的流失,该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着。曾经有几篇法官辞职书,颇有文采,在网络中传播较广,外行人看的是字里行间透出的才华,内行人读来字字血泪,如果还能坚持没有人会离开,法律人的执着与坚守,不仅在面对工作时发挥作用,在面对自身选择时也必定艰难。另一类关于法官因工作量大,长期超负荷工作而猝死的新闻近几年也是层出不穷,其实这种法官因工作繁重难以脱身,有病久拖不治者不计其数,在互联网尚不普及的时候,笔者身边就有法官同志,带病长期坚持工作,年仅四十多岁就因病去世。他的事迹没有报道,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像他这样倒下去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是无名英雄。
法官的经济待遇在公务员的队伍中横向比较,工资水平明显低于省直公务员工资水平。在从事法律职业的纵向比较,律师职业相对于法官也要高很多。客观地说,国家和社会对法官素质的要求高于其他职业,而在收入方面却低于其他职业。因此,基层法院法官断层、流失,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高素质人才不愿进,优秀法官不断流失,成为基层法院发展的瓶颈。
在济南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通过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推动法官职务序列实施,逐步提高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干警的各项待遇,增强职业尊荣感。现在,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正逐步落实,基层法院干警的各项待遇逐步提高,相信针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各项制度会逐步完善。
第三点法官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官,这一称谓,已经意味着高危人群。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一名男子将4名法官捅伤、法官马彩云在家中遭其主审离婚案件当事人枪击身亡、江苏省沭阳县法院法官周龙在上班途中被人驾车撞倒并持刀捅伤、退休法官傅明生遭报复杀害……一条条法官被当事人伤害、被当事人杀害的新闻触目惊心。又有几位法官在职业生涯中,没遇到当事人的辱骂、威胁,甚至是报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座在审判席上仿佛高高在上,脱去工作服下班后他们也是一名普通人,也是血肉之躯,如何切实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已经越来越引起上级法院的重视。
广大社会公众对法官形象不认可,对法官工作的抵触情绪大。主要原因是腐败问题,从很多群众在看到法官遇害的新闻后,所做出的反应可以看出,因少数法官的贪污腐败问题,已经使全体法官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染上了污点。法院,不再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而是个吃、拿、卡、要的地方,无论遇害的法官多么无辜,围观群众中怀疑罪有应得者有之,喊大快人心者有之,摇旗助威者亦有之,仿佛是他们多年的积怨找到了出口,他们对法院的愤怒得到了宣泄,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找到了平衡。
第四点,法官自身思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官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法律的代言人,是正义的裁判者,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己要自尊自重。要得到社会公众,包括当事人、律师对法官应有的信任和尊重,如果没有过硬的基本功是不行的。目前,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体素质存在较大差异,法院实行公务员召考以前,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工作人员是法院、检察院、或者其它政府部门子弟,论大家所学专业五花八门,论身份背景却惊人的一致。在这种专业素质不高、新知识学习掌握动力不足、办案经验有限的情况下,要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办精品案的口号喊得再响亮、标语打得再醒目、会议强调再多次,工作能力不提高一切皆为空谈。
司法改革全面推行以来,各级法院组织的培训明显增加,但有的法院将培训机会变相为福利待遇,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培训人员,参加者学不会、用不上,想学者去不了、学不着。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数量的同时,注重教育培训质量,考查培训效果,使宝贵的培训费用花在刀刃上,使宝贵的培训时间真的有收获。除了开展教育培训,在法院内部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注重激发干警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依托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等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注重学用结合,通过讨论案件提高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官的理论分析水平和经验总结能力。
司法职业尊荣并不是孤立存在,它与司法公信力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如果说司法职业尊荣的提升在一定层面上是对每一个司法从业者个体认同的话,那么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则是对整个司法行业、司法群体的整体认同。很多提升司法职业尊荣的改革思路、方法途径本身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这是一个从微观到宏观、从个体到整体,不断凝聚合力的过程。
可以看到,司法改革从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各级法院从情绪抵触到大力拥护,毕竟长期习惯的工作模式被打破,都需要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当阵痛过后,改革的优势逐步显现,广大普通干警感受到了司法改革为他们带来的诸多好处,工作积极性被大大激发,这是法院全体干警由内而外迸发出的呼声,也是推动司法改革顺利前进的源动力。因为司法改革的一步步措施,一项项政策,一次次明察暗访,都是向法院长期存在的顽疾开刀,是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落实情况的监督,是保障司法改革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院庭长办案制度,使审判精英回归审判事业;法官独立办案制度,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领导干预案件留痕制度,为法官独立办案减少阻力;法官去行政化,打通法官职级晋级通道,破除“官本位”思想;人、财、物上收省级管理,去除地方利益和权力控制;改革受拥护,见效果,但是也受到阻力,能否巩固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向前、向深推进,取得最后的成功,还需要更行之有效的措施,更完善的立法保障,更雄厚的物质、经费支持。
最后,引用一段话来总结法官职业尊荣感与司法改革之间的关系,“人民法官通过履行审判职能,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体会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应当看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好地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中国特色,必须把司法改革放在重要战略意义上去考量,必须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具体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①
①《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付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