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连任两届,是一名老资格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几十次庭审,深感责任重大,由原来不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到熟悉并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我确实有一些体会和感受。
一、努力学习是当好人民陪审员的重要基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
我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感及社会良知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就很难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庭审和合议时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更无法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
基于上述认识,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我把学习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摆在重要的日程,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我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学习:
从庭审观摩中学习。积极参加市、区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庭审观摩,并认真写笔记,我还挤出时间,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和驾驭庭审技巧,事后通过自学消化吸收。
二、敬业爱岗、积极参加审判工作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后,我参加了第一个人民陪审员出庭审理的案件,经过庭审和合议等法定程序,当庭进行了宣判。
三、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原则,同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证,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法官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通过下面两起我参加审理案件的点滴体会,说明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是可以发挥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四、庭上庄严审判,庭下爱心传递
用刑罚惩戒犯罪,让罪犯对自己的罪责付出代价是一种手段,教育和挽救才是目的,作为人民陪审员应当有一颗仁爱之心,应当是铁面柔情。 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不仅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也达到了惩罚、教育、挽救相结合的社会效果。
回顾几年来我参加的庭审活动,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予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今后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