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自接到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孙宏勇院长召开党组会,就协助林区中院的庭审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做到全院干警互相协调,全员极力配合,确保庭审顺利完成。
林区中院审判长邢锴及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一日驱车从哈尔滨前往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由于出发头天雨雪交加致使道路结冰,早上出发天黑才到双鸭山,到院后合议庭成员并没有休息马上开展第二天的庭审准备工作,召开了协调会议,部署各岗位人员安排。
由于我院没有押解被告人的独立通道,且旁听人员较多,为了作好押解和安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召集全院男干警,安排每个楼层都有人引领,确保押解的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分先后井然有序的进出法庭,保障了此次庭审的进行。
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数天的庭前准备,庭审有序的工作,使得此次庭审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