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送达是在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由受诉人民法院出具委托函,附送达回证委托外地有关法院代为送达。
近日,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受迎春林区基层法院委托,向居住地在双鸭山市的案件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接到诉讼材料后,马上组织专人负责进行送达工作,由于涉案人数较多、部分人员下落不明、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抵触情绪较大等因素,送达工作困难重重。经过多次与迎春林区基层法院沟通协调,商定送达程序,完善送达细节,终于在收到诉讼材料后三日内,按照迎春林区基层法院的要求圆满完成送达工作,并协助原告方向迎春林区法院上交公告送达费用。
送达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铺垫,是整个审判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多年来,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秉承便民利民的送达原则,在院内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派车到各个林场所为不方便到法院取诉讼文书的当事人进行送达,为因农忙时节、身体疾病等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解决往返奔波的难题,在林区百姓心目中树立起双鸭山林区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