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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立足民事调解服务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16-12-01 09:54:23



    2016年,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从林区群众的切实需求出发,立足案件调解,服务保障民生,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奠定了夯实的法律基础。

    在民事审判中积极推进“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林区百姓切身利益的民事纠纷,为全面打造和谐林区创造条件,获得林区群众的一直好评。特别是在今年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中,现年63岁的郭老汉在2015年8月被被告人谷某驾驶的轿车刮伤后,多次向谷某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无奈的高老汉选择诉至法院,在了解案情后,由于考虑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再加之郭老汉身体尚未复原、往来路途较远,为了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审判员放弃午间休息时间,对该案进行调解,最终在审判员的耐心说理、反复劝说下,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该案以调解结案,并及时履行了调解协议,避免了重复诉讼和执行的发生,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在调解协议履行当天,郭老汉满含热泪的送来锦旗,对审判员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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