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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参加 “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10-20 15:05:06




    2016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首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认真准备。赵丽院长亲自参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铁男、民事审判二庭调研员武铁军、民事审判二庭助理审判员董新辉等莅临会议指导。参加会议的有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庆林、政治部、民二庭、研究室人员及23个基层法院领导和相关人员。会议由黑龙江省林区中院研究室主任国成主持。方正、苇河、双鸭山等十二个林区基层法院代表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参会人员紧紧围绕如何更新思想、总结林区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经验。探讨新时期林区法院转变职能定位的准备,如何构建黑龙江省环境资源审判格局,环境资源审判的多方联动机制的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科学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还需完善哪些环节等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与研讨。

    省高院研究室主任王铁男同志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点评,指出:林区法院此次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规模大、站位高、会风实、视野宽、目光远。林区中院副院长刘庆林讲话从四个方面谈如何发挥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

    此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参会同志一致反映,此次研讨会强化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理念,坚定了林区法院和林区法官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信心,明确了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任务,为林区两级法院开展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强有力的激励督导。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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