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对执行案款清理核查工作
作者:杨宇 发布时间:2016-05-11 13:37:11
按照最高院组织的落实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要求执行局及财务对执行局账户进行认真核查,我院由财务部门将暂存款账户中的执行款予以分离,逐笔登记执行暂存款流水号、到账金额、到账日期、能够对应执行案件号和执行案件承办人的,一并填报。执行局根据财务部门逐笔填报的暂存款信息,通过对照案卷等方式,逐笔对案号及当事人,及时发放给当事人,并填写对应案号、承办人、本次发还金额、发还日期、收款人等信息。发放案款后,符合结案条件的,及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相应处理。我院将认真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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