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 案件检查小组正式成立
作者:孙智荣 发布时间:2016-04-18 13:22:44
为提高案件质量,推进审判管理水平提升,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近日由院长挂帅,副院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成立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案件检查小组,加强案件评查工作。
检查时间落实到日,2016年二季度评查日为6月27日,三季度评查日为9月27日,四季度评查日为11月28日。各业务庭案件主审人、主办人首先在检查时间之前,进行案件自查,逐案填写自查登记表,报送审监庭备案。再于检查日将业务庭室的案件卷宗调出,由案件检查小组评查。检查小组对案件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知主审人进行申辩、整改,出现重大程序、实体性问题将对主审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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