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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大队执勤安检四项措施改进安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4-05 14:38:38


    法警大队分析我院安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硬件设施存缺陷,办公场所老化;警力缺乏致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欠缺;业务庭通知不到位致安检时发现当事人未携带身份证等。针对上述问题,法警大队制定四项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加大投入。根据上级法院对安检工作的要求,我院购置了安检门、配发了手持金属探测器。

    二是改进方法。与公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在一楼大门执勤法警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外来人员一律走安检门,并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对外来人员身体及带物品进行安检,外来人员要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等违禁物品,应将管制刀具登记扣留,照相机、录音笔等物品存入公共箱中,才能进入。如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与公安局国保大队联系进行处置,全面提高防控能力。

    三是人性操作。对于来访人员采取先问后检的顺序,耐心回答问题,方便来访人员尽快到达目的地办理事务。对于忘带身份证的来访人员,值班干警请示队长同时通知承办法官确定后,到一楼接待室进行接待。

    四是强化责任。加强对值班法警的责任心教育,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对各种管制、限制物品的识别能力。要求法警在履行执勤职务时,着装统一,警容严整,语言文明,举止端正,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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