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开展未结案件清查工作
作者:孙智荣 发布时间:2016-01-25 10:09:23
根据黑高法〔2016〕15号文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清查未结案件通知的要求,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对全院案件开展未结案件清查活动,具体到每一个办案人承办的每一个未结案件。对于未结案件写明未结原因,是否存在超审限问题。如果存在延长、扣除审限的,需查明延长、扣除审限的理由,延长、扣除审限的次数,延长、扣除审限的时间以及延长、扣除审限的批准人。
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梳理排查全院未结案件,除一起中止审理案件(需以另一起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属于旧存未结案件外,全院不存在长期未结案件。通过这次案件排查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审判质效提升,提高审判服务效率,有针对性的解决未结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起到警示、督促作用。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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