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下半年度以来,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在积极践行核心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征途中取得了新突破,为全面整合审判资源、提升司法质效夯实基础。
在这次改革中我院大胆创新、打破常规,通过反复调研和讨论,结合本院原有审监制度过于复杂冗余、缺乏侧重点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今后普通案件由主管院长把关,主审法官、合议庭自行评查,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由审监庭牵头组成评查小组进行评查的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通过改革不仅使审判监督工作更具有侧重点和针对性,同时也推动了我院审判监督工作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大幅度迈进。
此次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是我院2015年下半年度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我院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下的一次大胆尝试。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各业务庭室积极响应、认真贯彻,充分体现出司法体制改革中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理念,为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新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