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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司法,应成为法官的自觉行为

  发布时间:2015-10-26 15:32:12


    当我把“廉洁司法”和“人民法官”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心中油然想起这样一个人物:虽然跨越了千年时光,他的名字仍在民间悠悠流传。生前,他一身正气、铁面无私;死后,人们为他建祠立庙,树碑立传。

  说到这里,你一定知道他是谁了,对了,他就是一代廉吏、清官楷模──包拯。虽然他没有驰聘疆场的盖世战绩,也没有博大精深的名篇巨作,但他却超越时空,一直受到人们的传颂和爱戴。有人说,他具有救世济民的政治思想,也有人说,他具有断案如神的智慧谋略。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他具有刚直不阿的居官信条,“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敬我能而敬我公。”正是他为官从政的真实写照。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尊重法律,执法如山,不为权、钱、情所动,不断的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敬仰。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裁判者,更应该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使者,天平的象征、社会的良心。

  历史的鉴证告诉我:清正和廉洁是人民法官坚持不懈的理想与追求。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说过:“法官的职责不是实现法律,而是实现公正。”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和道德操守,更要有一种无私无畏、光明磊落的浩然正气。

百姓的心声告诉我:公平和正义是人民法官无限崇高的理想与追求。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做法官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做一名廉洁无私的人民法官。

著名学者德沃金在描述法官形象时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  

重翻历史上的清官于谦、海瑞等感人至深的沧桑画卷,我的思想一次次接受洗礼,我的认识一次次得以升华;学习现代优秀法官宋鱼水、金桂兰等激人奋进的先进事迹,我的心灵一次次经历震撼,我的精神一次次受到鼓舞。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在如今充满和谐的社会里,一位又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以他们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以他们对政法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当我们为之正气而感动、为之清廉而喝彩的时候,一幕幕令人痛心的丑恶现象也在冲击着我们的心灵。一批批腐败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污吏纷纷落马,一次次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是什么让一个个曾经的英雄走向犯罪的深渊?不可否认,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物质生活丰富,诱惑力大大增强,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腐化堕落的理由和借口。“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理想的淡化、信念的动摇、思想的迷失、道德的沦陷,才使他们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在脑后,为了极度膨胀的贪欲,铤而走险,最终背离了社会,背离了人民。作为法官,对眼前的名利要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对服务的对象要保持零距离,排忧解难,情系百姓。法官的胸间应当充盈正气,法官的目光应当蔑视权贵,法官的臂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浩荡清风。

  神圣的职责告诉我:忠诚和奉献是人民法官一生永恒的理想与追求。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法官不只是一个职业,她更代表了一种精神,一种使命,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生活在新时代,我们无法去感受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悲壮勇气和肝胆赤诚,但是我们可以在岗位上默默地展示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和伟大情怀。如果说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法官则应是社会正义的具体化身。我骄傲,我拥有一份庄严而神圣的职业,我将以神圣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清正廉洁为鞭策动力,去探求公平与正义这一法律精髓,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这就是法官永远不变的理想,这就是法官无怨无悔的追求。

    用我们用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做一名无私无畏、一身正气的执法者,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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