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地提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水平,解决各庭室在系统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从各业务庭室抽调四名业务骨干,参加2015年10月21日由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班。
同志们克服了旅途辛苦、学习设备不足等困难,上课时认真听讲,课下时相互讨论研究,不仅积极向授课老师提出疑问,而且注重与各兄弟法院之间的经验交流,大大提高了学习效果与实际操作能力,为以后“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作为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借助信息技术将法院内部工作向社会敞开大门,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有效措施。通过参加此次学习活动,提高了干警们对“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能力,也提高了干警们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收到很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