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根据《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观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观摩了一起由民事审判庭审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由于案情比较复杂,双方当事人证据较多,庭审过程从上午九点钟开始,一直延续到下午一点半钟才结束。全体观摩人员自觉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坚持旁听庭审过程,并认真填写《民商事案件庭审观摩表》,从四大项、十二方面为庭审情况打分,每个人都为扣分原因及庭审中存在的不足详加注解。庭审观摩结果记入《庭审观摩记录表》存放入相关人员的审判业绩考核档案,并按季度将院内庭审观摩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林区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通过庭审观摩,进一步加强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等法律制度的落实。明确了庭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