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解 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李宁华 发布时间:2015-04-13 09:06:21
目前,法院所审理的各种纠纷都是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反映了当前社会关系的变化和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处理好这些纠纷直接影响到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对法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官必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处理社会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向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贾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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