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快速审结二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认识到,刑事附事民事纠纷反映了当前社会关系的变化和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处理好这些纠纷直接影响到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自受理案件后,刑事审判法官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本着先调后判、能调不判的原则, 合议庭成员不断创新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各个环节。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根据案件的起因,具体的案情,从法理、情理及常理上做好做足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调解,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以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最终这两起附带民事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并做到赔偿跟踪到位不留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