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能立足本职、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全心全意为林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林区百姓服务。
双鸭山林区法院以保和谐、促发展、强服务为理念,积极开展司法便民服务。春耕时节,为了进一步解决当事人因农忙无暇到庭签收法律文书的实际困难,法院组成了爱心送达小分队,由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山上林场所将法律文书亲自送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里,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认真为其答疑解惑;他们还利用送达之机到企业、林场、学校等单位开展涉林防火、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宣传,提高林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护林守法意识,为大美林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还针对土地承包、产品经销、劳动合同等多方面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以全方位、多触角的宽度和广度,为促进林区经济繁荣提供司法服务。
双鸭山林区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过程中,踏实努力、锐意进取,通过拓宽服务层面、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将便民服务、法制宣传、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贴民心、会民意、解民忧,进一步树立了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这一系列做法说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林区法院切实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