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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14-05-06 14:05:09


    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近期收到几起均以吉林省某建设集团公司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吉林省某建设集团公司是双鸭山林业局在林场房屋改建中,从外省引进的开发商,因建筑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当,资金链断裂,项目经理失踪,至今下落不明,遗留多笔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纠纷,几名原告人索要欠款无门才起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意识到案件影响面广,总体涉案金额大,而且涉及到百姓对林业局招商引资政策的信任,影响到林区经济的建设环境。因此,更加小心谨慎,亲自深入建房现场察看,向十几位知情人了解实际情况。由于案件的被告方位于吉林省,如依法判决虽在法律层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被告方如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则需进入执行程序,这样将面对异地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不容易掌握,当事人不能马上回笼资金,容易激化当事人矛盾。主审法官本着案结事了,使原告方尽快追回欠款的原则,多次与吉林方面电话沟通,在吉林省某建设集团公司否认项目经理为本公司人员,拒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逐一说明解释,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建设公司终于认可其项目经理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借款、买卖合同,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

    由于之前做好了沟通协调,庭审过程非常顺利,双方均有诚意纷纷作出让步,很快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建设公司委托代理人当场电话连线吉林方面打款,现场履行给付。就在三起案件庭审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位曾与建设公司原项目经理有借贷协议的当事人,听到正在开庭审理吉林省某建设集团公司案件消息,也从林场赶了过来,要求起诉索款。法院特事特办,现场立案现场调解,第四起案件当事人也于当天顺利拿到本金。为了免除原、被告们再到法院取调解文书的来回奔波,主审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尽快制作好调解文书,及时发放到四起案件的当事人手中。

    通过一天的紧张工作,四起案件的原告人全部顺利收回欠款,禁不住喜上心头,对主审法官敬业精神交口称赞,满意而归。四起案件实际履行金额近百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林业地区招商引资的整体环境,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邹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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