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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桦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7 16:30:4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改风险,现将双桦人民法院拟对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公示如下: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方式 代收原因

(2021)黑7528执170号

韩丽梅 姜玉芹 盛玉梅 12000 法银直联 申请执行人申请
(2023)黑7528执48号
刘继伟
吕显芝 徐丽荣 20000 法银直联
鹤北人民法院申请

   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3日,共七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人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发放案款。
   特此公示




双桦人民法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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