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桦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1 15:20:4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双桦人民法院拟对案外人发放案款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共七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人提出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发放案款。
特此公示。
双桦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监督电话:0469-6101227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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