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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3-06-05 09:45:59


    说明: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回避申请书是供诉讼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回避时使用的书面请求。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格式: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参与本案工作的职务

     请求事项及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文章出处: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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