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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汪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邻里纠纷化解方式的探索

发布时间:2022-09-14 10:02:10


关键词:邻居 土地

【裁判要旨】

    邻里纠纷,如夫妻、父子之间的纠纷一般,都存在着日积月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点,常常表面看起来是一件事情,仔细盘问,起因、经过往往涉及其它是是非非。邻里之间,因住宅的稳定性,年深日久各种问题相互纠缠,谁还记得清曾经你借过我几棵葱、我送给你几头蒜?如何理清纠纷脉络、解决争议,使邻里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和睦相处,是办理此类案件的终极目标。

    【基本案情】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住邻居已有20多年,期间多有摩擦,尤其自2018年被告翻盖住房,更加大肆将原告土地占为已有。此事经林场领导多次调解,被告拒不归还,按照林业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居民房屋图纸标示位置,被告已严重侵占原告土地。

被告辩称:2018年自家确实翻盖住房,但是并没有超越图纸,围栅栏的位置是双方住邻居开始时就定好的,盖新房并没有移动围栏,不存在故意侵占原告土地的情况。现原告要求按房屋图纸标示面积改动围栅栏位置可以,但要求原告按房屋图纸标示恢复原告与另一侧邻居土地之间固有道路,以使被告耕地通车。

【裁判结果】

    双桦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日作出调解,调解后,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1、被告汪某将与原告王某某家之间的所围原栅栏拆除;

2、被告汪某于主房(水泥房)正面向原告王某某土地方向外延60厘米,背面向原告王某某土地方向外延30厘米,被告汪某于仓房(土房)正面向原告王某某土地方向外延3.6米,背面向原告土地方向外延3.7米,夹新栅栏。

【裁判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关系,两家原住宅(草房,现已坍塌)、自留地均相连。2018年被告翻盖住宅,并沿住宅向原告家方向围栅栏,占用原告自留地面积约30平方米,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双方发生纠纷,原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侵占土地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是否占用原告家土地面积,原告是否将与另一侧邻居之间固有农机道路占用为自家耕地,是本案审理的焦点。

    被告所围原始围栅栏确实占用原告家土地面积,应予返还。原告在本案中也稍有让步,允许被告所围新栅栏仍占用原告家土地少许。按照房屋图纸标示原告确实将固有农机通路开垦种田,使被告驾驶农用车耕田产生一定交通障碍,应按原告要求恢复道路交通。因道路位于原告与另一侧邻居土地之间,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另一侧邻居作为第三方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按照双方房屋图纸标示实地测量,确定原道路位置及宽度,明确原告为恢复原道路应退耕土地面积。

【案例注解】

    因林场常住人口逐年减少,各林场都呈现出地广人稀的状态,固守本地的居民得以种植更多的边角地。如果邻里关系和睦,能互相体谅,则能达到增加收入的效果。反之,因产生矛盾针锋相对,则容易双方都有损失,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本案中原告依法行使权利使被告拆除旧围栏,退还自有土地面积约40平米,表面看是赢了官司,却要按照房屋图纸标示退耕还路约300平米。而此路的实际使用者只有被告一家,道路实际利用率很低。如邻里关系融洽,被告本可以开农用车绕远路入田耕种,而现在被告要求原告退耕还路也是依法维权,实际上原告可谓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唐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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