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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普法小课堂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发布时间:2022-08-19 15:07:44


    如果有人要收购、租借你的银行卡、手机卡(即所谓的套卡)……并承诺给你一笔“可观”的好处费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在此提醒您:心动了也别行动"帮信罪”了解一下。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罪立法背景是日益泛滥的网络诈骗,人民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各式各样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不少缺乏防范意识的老百姓深受其害,社会金融安全也受到严重冲击。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帮信罪加入刑法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我国打击网络诈骗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空前之大,广大朋友们务必擦亮双眼,远离网络诈骗。

责任编辑:唐明鸿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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