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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劈树做烧柴?这可“刑”吗?

  发布时间:2022-08-11 15:59:09



    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需要每个人来守护,大家用心保护森林绿树,生活才能充满阳光。近日,本院公开宣判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绿树成荫,却用来劈树做烧柴,这可“刑”吗?

    2021年12月中旬,被告人朱某志为了储存些烧柴过冬,在未经任何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持手锯在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青林场10林班24小班树林内采伐树木16株,其中包括天然野生活立木水曲柳1株、枯立木15株,枯立木具体为榆树11株、黄菠萝树1株、胡桃楸树1株、白桦树1株、人工落叶松树1株,总立木蓄积为0.9907立方米,出材0.7979立方米。朱某志将采伐的16株树木用自制爬犁拉回家中,截成木椴劈成木柈当做烧柴。经鉴定,被采伐的天然野生活立木水曲柳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2022年1月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桦南分局将被告人朱某志传唤到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朱秀志已向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缴纳林木恢复成本费及林木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85.2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志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株,犯罪事实清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朱某志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并已向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有限公司缴纳林木恢复成本费。经本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志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绿地树木的生长速度缓慢,损毁后重新补种修复,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且植被与许多野生动物、微生物相互维系生存,一旦被损毁,容易造成生物物种多样性的巨大损失。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恳请广大公民切莫因为一己私欲,触犯国家法律,这可不“刑”!

责任编辑:唐明鸿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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