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双桦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温度,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10月29日,双鸭山林业局居民何某刚,因结婚登记和买房的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时,拿出1992年离婚时的民事调解书,发现调解书上的姓名与身份证的姓名不符,民政部门以不能证明是同一个人为由,拒绝办理。之后,何某刚为了证实该份离婚证明,先后去了自己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区,然而,派出所和社区又因查询不到相关婚姻状况等信息为由,无法为其办理。
无奈之余,何某刚来到双桦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民庭负责人得知此情况后,积极联系院领导,通过沟通交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以及何某刚所在的社区,形成了可行方案。并派出民庭书记员两名协助何某刚到达所在公安机关及社区,核实了何某刚的户籍内容,并打印出相关的信息。至此,困扰何某刚的问题得以解决,何某刚对于法院帮助,表示感谢。至此,双桦法院民庭用行动彰显了司法温度,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群众问题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双桦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在主管领导及庭长的带领下,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在“急难愁盼”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温暖,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