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双桦人民法院第三党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三个规定”文件精神。全体党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党小组组长邹存玲同志全文传达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文件内容和相关要求,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高干警素质、补工作短板,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遵守“三个规定”思想意识。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精神实质,做到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严格按照组织要求,并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过问记录执行到位。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中遇有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在法定程序或相关工作之外过问案件情况的,应当及时将过问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过问案件的情况,全面如实地录入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并留存相关材料,做到有据可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或相关工作程序进行,并且做到全程留痕。
三、法院内部人员要带头遵守“三个规定”,严禁违规过问案件。法院内部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三个规定”要求过问案件。对工作中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通过对“三个规定”学习,促进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严守执法纪律,并对相关情况如实记录,为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