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双桦人民法院受理了两起有共同特点的离婚纠纷案件,两起案件的共同点是原、被告双方长期分隔两地,均有两年以上分居史,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这次“隔空”相见也是双方当事人分开两地后的首次的相见。
双桦人民法院在收到两起案件的起诉状后,马上分析案情,鉴于双方当事人都分居达两年以上,离婚目的明确、意志坚决,意识到可以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人民调解员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双桦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郭桂荣、赵友引导双方当事人用手机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依托这一平台,人民调解员郭桂荣、赵友与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实时视频对话,人民调解员首先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和好工作,在双方均明确表示离婚意愿,没有调解和好希望后,人民调解员认真梳理案情,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离婚利弊,并对双方家庭财产分割做了明晰的法理阐析,使原本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矛盾突出的原、被告双方,明白《婚姻法》在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部分的法律规定,并最终对财产分配方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两起案件均以协议离婚结案。
两起离婚案件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到协议离婚,都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这一便民、利民的司法平台,人民调解员们不仅以专业的调解水平、快速的工作效率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而且减少了当事人到法院诉讼的旅途奔波,更重要的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提供如此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的同时还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
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广泛应用,逐步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