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双桦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的被告人并不在审判庭现场,而他的高清影像则出现在法院会议室的电脑屏幕上。疫情防控期间,双桦人民法院为确保防疫的同时审判工作不延误,又一次敲响了线上开庭的法槌。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的实际情况,双桦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李宁华在开庭前一天到双桦人民法院桦南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不顾往返几百公里的疲劳,第一时间赶回双桦人民法院进行此次网络视频开庭案件的审理。双桦人民法院李宁华法官多次进行沟通,共同商议确定了远程庭审直播的有关情况。1993年7月24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与其朋友李某、王某等人为消遣一起来到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一歌舞厅,21时许,刘某与互不相识的被害人郝某因发生眼神交流,引起被害人郝某的不满。被告人刘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庭审中,各环节有序进行,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控辩双方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 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开庭后,主审法官立即组织合议庭进行合议,并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亦表示服判不上诉,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审理。
隔离病毒,不隔离司法服务。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双桦人民法院在加强现场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的同时,通过此次远程视频开庭,在审限内高效快捷的办结了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