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在“三创”活动中,紧紧围绕林业局中心工作,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大力加强信息化管理,不断强化立案窗口建设,拓宽服务渠道,设立便民法庭,开通便民服务专线,定期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职工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
加强信息化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司法。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依托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将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审理、执行、结案、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均在网上进行,使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程做到动态实时管理,实现了公开庭审全程录像存档,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别是对收结案件,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对临界审限案件实行警示,并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开通了局域网与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外网,为及时向上级法院进行数据传输,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了平台,使职工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到法院的工作动态。
在立案窗口建设上,积极为职工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公开立案标准,建立便民通道。只要你走进法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立案大厅。在立案大厅中公开立案标准、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诉讼须知》等相关的便民内容,在法院网上还能看到重要的立案告示,做到在立案窗口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定当日立案。同时,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优先对老人、孕妇、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立案,提供老花镜、坐椅等物品,让他们感到家的温暖。认真对待当事人立案理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案由,区分类型,避免了该立不立、立案不当、敷衍或推诿等问题的发生。在管理收费上,按标准核定诉讼费用,坚持单、据相符,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审查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充分履行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