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下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解答(一)(征求意见稿)》,双桦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按照《意见》精神进行对照,针对本辖区关于林业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特点,着重进行了分析总结,结合审判实际,疏理了林地承包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结案件的成因特点和审理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因林区大部分职工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以及林业承包经营管理不规范,造成矛盾纠纷增多,又因林业的土地多为坡地,涉及的地块面积杂乱、转包较多,出现纠纷后利益冲突较大,矛盾较多,双桦法院基于以上问题,在审理时采取如下预防措施,以便减少纠纷的发生。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制观念。要加强对广大林区干部和居民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林区居民熟悉林区土地的承包政策和相关法律适用程序,预防纠纷的发生。
2.依法指导规范承包合同,双桦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同时,进行以案说法,对如何规范签订林区土地承包合同书进行指导,引导林业企业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掌握合同履行后的法律约束力及法律责任,以此来规范各种承包合同。
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双桦人民法院对债权人仅凭借据或欠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类的案件,指导当事人依法进行举证,为证明案件事实,视案情需要,可采取依据职权进行调查,确保举证内容真实有效,对百姓加大宣传力度,对民间借贷纠纷法律风险及如何甄别“套路贷”风险的法律规定学习,普及由于借贷产生纠纷所需要的各类证据,如何保全证据等法律法规知识,以便确保自身财产权益不受侵害。